2008年3月27日,北海市公安局接到自治区公安厅书面通知,北海至越南海上旅游航线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使用新安装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》办证系统,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4月1日航班起,参加北海至越南海上航线的参游人员及领队在申请办证时,每人必须提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》,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。同时,市公安局在受理环节必须面见申请人,为维护正常办证秩序,《通知》要求:提前一天(下午5点30分前)受理面见申请人的量至少要达到航班人数的70%,航班当天12点前受理量至少要达到95%以上,航班当天下午至上船前只能受理5%。